責任清單
責任內(nèi)容:
負責貫徹執(zhí)行檔案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(guī)、方針政策,依法履行檔案監(jiān)督指導、行政管理職能。
制度措施:
1、制定全縣檔案事業(yè)發(fā)展計劃和檔案工作規(guī)章制度,并組織實施;2、監(jiān)督、指導全縣檔案工作,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;3、組織、指導全縣檔案宣傳與檔案教育、檔案工作人員培訓等。
權力清單
一、行政處罰
責任內(nèi)容:
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第四十八、第四十九條規(guī)定行為的處罰
制度措施:
1、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(2020年6月修訂)第四十八條 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檔案行政管理部門、有關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。
(一)丟失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;
(二)擅自提供、抄錄、復制、公布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;
(三)買賣或者非法轉讓屬于國家所有的檔案的;
(四)篡改、損毀、偽造檔案或者擅自銷毀檔案的;
(五)將檔案出賣、贈送給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的;
(六)不按規(guī)定歸檔或者不按期移交檔案,被責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;
(七)不按規(guī)定向社會開放、提供利用檔案的;
(八)明知存在檔案安全隱患而不采取補救措施,造成檔案損毀、滅失,或者存在檔案安全隱患被責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;
(九)發(fā)生檔案安全事故后,不采取搶救措施或者隱瞞不報、拒絕調(diào)查的;
(十)檔案工作人員玩忽職守,造成檔案損毀、滅失的。
2、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第四十九條利用檔案館的檔案,有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四項違法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給予警告,并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,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。
檔案服務企業(yè)在服務過程中有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、第二項、第四項違法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給予警告,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單位或者個人有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、第五項違法行為之一的,由縣級以上檔案主管部門給予警告,沒收違法所得,并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,對個人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;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條的規(guī)定征購所出賣或者贈送的檔案。
二、行政獎勵
責任內(nèi)容:
對在檔案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獎勵
制度措施:
1、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》(2020年6月修訂)第七條規(guī)定:國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和支持檔案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,對在檔案收集、整理、保護、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給表彰、獎勵;第二十二條中規(guī)定,向國家捐贈檔案的,檔案館應當予以獎勵。
2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》(2017年修訂)第六條 有下列事跡之一的,由人民政府、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獎勵:
(一)對檔案收集、整理、提供利用做出顯著成績的;
(二)對檔案保護和現(xiàn)代化管理做出顯著成績的;
(三)對檔案學研究做出重要貢獻的;
(四)將重要的或者珍貴的檔案捐贈給國家的;
(五)同違反檔案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行為作斗爭,表現(xiàn)突出的。
3、《河南省檔案管理條例》(2004年修訂)第四條在檔案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及向國家捐贈重要、珍貴檔案的單位和個人,由各級人民政府或檔案行政管理部門、有關主管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。
三、其它類
責任內(nèi)容:
重大建設項目、重點科研項目檔案審查驗收
制度措施:
根據(jù)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(fā)《建設項目檔案監(jiān)督指導工作指南》的通知(檔發(fā)[2016]15號)精神實施。